为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乌组通字[2020]28号)要求,总结和评议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推动我校(院)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1月14日,我校(院)机关党委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述职评议会。会议由常务副校长、机关党委书记主持,校委委员、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支部全体委员和部分干部群众代表共35人参加会议。
会上,四个党支部书记紧紧围绕履行抓党建工作职责、一年来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后的工作思路四个方面进行述职。各党支部书记总结成绩客观实在,分析问题深刻到位,整改措施切实可行。
述职结束后,参会人员认真填写《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述职评议表》,对四名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指出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常务副校长、机关党委书记做了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抓好党建工作是党支部书记的“主责”、“主业”。一年来,各党支部在校(院)委会领导下,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思想教育、健全工作机制等几方面为重点,以基层党组织能效建设、“五强”支部建设和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为抓手,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的体现。
会议强调,各党支部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基层党的建设、组织生活、制度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各党支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支部的组织力、引领力、凝聚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二是要坚持政治引领,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三是强化深度融合,推进“五强”党支部建设和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党建和业务齐抓共管,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