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基层党代表履职培训 示范班开班

发布时间:2021-11-28 点击数:0

11月28日,2021年全市基层党代表履职培训示范班在我校开班。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进行,此次培训在课程设置上安排了十九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等内容,旨在通过培训进一步开阔参训人员视野,提高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履职能力,为建设云谷乌兰察布、通衢乌兰察布、健康乌兰察布、生态乌兰察布、绿能乌兰察布夯实基础。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刘永忠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曹锋副校长讲授第一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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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忠指出,要在政治学习上持续发力,加快提升理论水平。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创新观点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始终以党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彰显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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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忠强调,要在责任落实上持续发力,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履职水平。党代表是由各基层党组织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的,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肩负着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重托,要珍惜代表资格,努力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重要决策、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围绕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结合实际提出切合实际、管用可行的意见建议。

刘永忠要求,要在学以致用上持续发力,全面提升培训成效。要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学习、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要做到明确方向,学用结合,注意在理论学习的同时多一些实践思考,在获取感性认识的同时多一些理性分析,在独立思考的同时多作一些相互交流。要带着问题学习,在学习中思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特别是,党代表作为党员群众中的先进分子,要进一步熟悉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代表任期制等制度规定,努力将我市党代表任期制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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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领域基层党代表;各旗县市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直各党工委,各高校党委业务科室负责人等共134人参加培训。


市委党校融媒体中心

2021年11月28日